锦十三

若遇红尘
且避上一避
其实我本质是一个推歌的(。)
看看什么时候能推完我的歌单

all叶•九万字(楔子、那位写手)

*天坑,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填

*可以说是一篇憨憨文章

*全员病患,异常狗血

*伞哥会出现在回忆里

*这篇可以说是写给我歌单的故事

*网络写手叶,只有叶是职业写手,其他人都有自己的正经职业

*色击,灵魂伴侣梗

接受良好就请继续吧,谢谢你愿意看完我的废话









   叶修。

  一个名字,两个字,三连冠,四面呼声。五部作品,六篇简诗,七月流火,却难敌,八月桂落。久难自拔,也不负,十年荣耀。百转千回间,万物失色,一叶落,不知何处,之秋。

  呵。

  “我欲与君道,烦请,”

  “君莫笑。”




  “君莫笑!”金发的青年瞪大了眼,激动的无以复加,“老叶你居然是君莫笑!哈,我就知道,这个文风,不是你还能有谁!哈哈哈我果然是你最好的朋友哈哈哈哈……”

  “是是是,少天儿,你小点儿声,哥原本不聋的都得让你喊聋。”叶修一脸调侃地掏了掏耳朵,看着对面的人被自己堵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,心情莫名好了很多,微微勾起了嘴角,看的对面又是一愣。

  “那……”黄少天罕见的犹豫了一下,“《回风》……”

  叶修肉眼可见的僵了一瞬,起身,招手唤来服务生付了两杯咖啡的钱,转身离去。

  “不会再有了。”

  “一叶已经给孙翔了。”


  阳光透过咖啡店的窗子投到金发上,一时间竟泛出金属般的生硬感。他怔怔地望着窗外匆匆离去的黑色身影。霎时间,世界变得冰冷又寂静,似乎所有的温度都会以最快的速度散出去。冬日干燥的空气中,小小的尘埃漫无目的地飘浮着,被疾驰的车辆身不由己地带向未知的地方。他们或曾相识,或曾相知,却被命运的风随意摆弄,飞去不同的方向,哪怕再挽留,都会显得多余又无用。再者,如果继续靠近,就藏不住那份暧昧,藏不住熔岩般,死死抑制了多年的感情。谁会冒这个险?冒险将自己小心翼翼地建立起的关系推倒,露出里面一颗真心?他们都是写手,笔下的人物被各式各样的情感折磨的死去活来,痛苦却无法自拔,他们又何尝不是呢。发自内心的情感才会引起更多人的共鸣,不是吗?那些挣扎,那些苦楚,那些在见到对方后忘却一切的欣喜,都是从心底流向指尖的血啊。


  人的一生据说能遇见2920000个人,而遇到灵魂契合度高的人的几率只有0.00487%,大概是遨游宇宙时看到地球的几率,也是看到这个世界真正面目的几率,简直像写小说一样。于是,情感丰富的女孩们便给了它一个带有温度的名字——灵魂伴侣。

  你相信灵魂伴侣吗?你相信在世界的某个角落,会有一个人,可以为你的世界带来色彩吗?

  信不信由你。

  但已经看到光明的他们,是断然不想再回到黑暗里了。


  九,是古代最大的数字;万,是古代最大的计量单位。九万字,是最长久的故事,是最深沉的许诺,可“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”又岂是一支笔写的完的。

  九册,写不尽言;九歌,歌不尽情。

  九万字,书不尽你我故事。



评论(8)

热度(47)

  1. 共3人收藏了此文字
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